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男主播租屋處自殺 房東求償敗訴

前年五月,中天電視台主播史哲維在租屋處自殺身亡,事後房東認為,史哲維將房子變成凶宅,向史哲維的家人提告求償。台北地院審理後,認為史哲維自殺MOMO時並非處於正常精神狀態,對於房價貶損並沒有故意或過失,判決家屬不用賠償,全案可上訴。

(潘千詩報導)

判決書指出,史哲維自民國99年起向王姓房東租屋,租約到103年9月底,但卻在103年5月傳出死訊。王姓房東主張,史哲維身為專業新聞從業人員,應該知道房屋變成凶宅後會減損房價,卻仍以極端方式自殺,造成房價下跌超過600萬,這筆損失應由史哲維的妻子跟父親負起賠償責任。

台北地院審理時,家屬主張,史哲維是殘害自己生命,沒有故意要減損建物的價值,而且房東在史哲維逝世後,就已經要求家屬終止租約,並給付押金7萬6000元作為補償,可見雙方已經達成和解。法院根據醫院診斷,認定史哲維當時的認知、判斷能力已出現異常,沒有侵害他人的故意或過失,難認有何可歸責之事由,判決房東敗訴。全案可上訴。

(圖:取自網路)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男主播租屋處自殺-房東求償敗訴-04200549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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